首页 / 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 第十四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第十四条第三章 组织实施第十四条交通运输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对示范工程创建情况适时开展工作督导和绩效评估。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