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执法行为规范》的通知第二十七条

第五章 案件办理规范

第二十七条

群众或当事人录音录像时,执法人员应当告知其不能干扰妨碍正常执法,不能拍摄涉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内容,不能将获取的音像材料歪曲裁剪恶意发布,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制定机关
市场监管总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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