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执法行为规范》的通知第十二条

第三章 仪容举止规范

第十二条

男性不得留长发、大鬓角、蓄胡须,女性着制式服装时不得披头散发、留长指甲、化浓妆。

制定机关
市场监管总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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