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 第四十条独立法条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四十条第四章 执行程序第四十条上级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委托下级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代为执行。代为执行的下级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执行结果报告该上级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机关国家版权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