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 第三十二条独立法条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章 处罚程序第三十二条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其他行政机关已经予以罚款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不得再予罚款,但仍可以视具体情况予以本办法第四条所规定的其他种类的行政处罚。制定机关国家版权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