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 第十七条独立法条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十七条第三章 处罚程序第十七条办案人员在执法中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由国家版权局或者地方人民政府制发的行政执法证件。制定机关国家版权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