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十二条
第三章 处罚程序
第十二条
投诉人就本办法列举的违法行为申请立案查处的,应当提交申请书、权利证明、被侵权作品(或者制品)以及其他证据。 申请书应当说明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申请查处所根据的主要事实、理由。 投诉人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应当由代理人出示委托书。
- 制定机关
- 国家版权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处罚程序
投诉人就本办法列举的违法行为申请立案查处的,应当提交申请书、权利证明、被侵权作品(或者制品)以及其他证据。 申请书应当说明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申请查处所根据的主要事实、理由。 投诉人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应当由代理人出示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