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第三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将作出的通报批评和处罚决定向社会公开。处理和处罚决定应当包括相关单位及其人员基础信息、事实、理由及依据、处理处罚结果等内容。

制定机关
生态环境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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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