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 / 第十六条独立法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三章 监督检查第十六条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行为监督检查包括编制规范性检查、编制质量检查以及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检查。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