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外派劳务人员培训工作管理规定(修订稿) / 第三条独立法条外派劳务人员培训工作管理规定(修订稿)第三条第一章 总 则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外派劳务人.员培训中心”(以下简称“培训中心”)是指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下简称“外经贸部”)核准的具有外派劳务培训、考核资格的单位。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