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外派劳务人员培训工作管理规定(修订稿)第二十五条

第六章 培训合格证的颁发

第二十五条

《合格证》的收费标准由外经贸部商财政部制订,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价。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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