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外派劳务人员培训工作管理规定(修订稿)第二十四条

第六章 培训合格证的颁发

第二十四条

各培训中心申请发放《合格证》时,须填写《外派劳务(研修生)培训合格人员送审表》(民以下简称《送审表》,样式见附件)一式二份,与《合格证》一并送外经贸部委托审核部门审核。外经贸部委托审核部门须在收到《送审表》后的二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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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派劳务人员培训工作管理规定(修订稿)第二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