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外派劳务人员培训工作管理规定(修订稿)第二十三条

第六章 培训合格证的颁发

第二十三条

《合格证》须在照片处加盖“中国外派劳务培训()号”钢印、并由外经贸部委托的审核部门在第4页盖章后生效。地方培训中心的《合格证》加盖省级外经贸主管部门的公章,中央企业培训中心的《合格证》加盖所在地省级外经贸主管部门的公章。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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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派劳务人员培训工作管理规定(修订稿)第二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