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外派劳务人员培训工作管理规定(修订稿) / 第二十条独立法条外派劳务人员培训工作管理规定(修订稿)第二十条第五章 经 费第二十条外派劳务人员的培训费用原则上应自行负担,承包工程项下派出的劳务人员可由派出单位负担。各培训中心收取培训费的标准必须符合外经贸部的有关规定,严禁乱收费。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