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外派劳务人员培训工作管理规定(修订稿) / 第十九条独立法条外派劳务人员培训工作管理规定(修订稿)第十九条第五章 经 费第十九条各培训中心应根据专款专用的原则合理使用国家、地方的专项拨款及社会的捐助款。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