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三条

第六章 附 则

第七十三条

本办法规定的期限以工作日计算。药品生产许可中技术审查和评定、现场检查、企业整改等所需时间不计入期限。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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