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

第三章 生产管理

第四十条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持续开展药品风险获益评估和控制,制定上市后药品风险管理计划,主动开展上市后研究,对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进行进一步确证,加强对已上市药品的持续管理。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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