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 第三十四条独立法条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三章 生产管理第三十四条药品生产企业应当确定需进行的确认与验证,按照确认与验证计划实施。定期对设施、设备、生产工艺及清洁方法进行评估,确认其持续保持验证状态。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