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第三章 生产管理

第三十一条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在药品生产中,应当开展风险评估、控制、验证、沟通、审核等质量管理活动,对已识别的风险及时采取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以保证产品质量。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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