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暂行办法第六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确认结果,应当作为财政部门对金融企业进行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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