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暂行办法 / 第二十八条独立法条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八条省级财政部门可以依照本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实施办法,报财政部备案。制定机关财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