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暂行办法 / 第二十六条独立法条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五章 罚则第二十六条财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金融企业商业秘密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制定机关财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