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升放气球管理办法 / 第三条独立法条升放气球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章 总 则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升放气球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 因气象业务从事升放气球活动,按照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制定机关中国气象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