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升放气球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第五章 罚 则

第二十五条

申请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认定或者升放活动许可的,认定机构或者许可机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单位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认定或者升放活动许可。

制定机关
中国气象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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