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升放气球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第三章 升放气球作业的条件与申请

第十七条

升放气球活动必须在许可机构批准的范围内进行。 禁止在依法划设的机场范围内和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但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制定机关
中国气象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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