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第三十条

组织起草部门根据技术审查意见决定报送批准发布的,应当形成报批稿,送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编号。

两个以上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联合起草的,牵头组织起草部门应当经其他组织起草部门同意后,送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编号。

制定机关
市场监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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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