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 / 第三条独立法条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章 总 则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是指水利工程供水经营者通过拦、蓄、引、提等水利工程设施销售的天然水价格。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