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 / 第二条独立法条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制定和调整中央直属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重大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行为。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