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第二章 准许收入的确定

第十三条

税金包括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依据国家现行相关税法规定核定。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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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