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工业和信息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九条

第五章 附 则

第五十九条

本规定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2001年5月10日公布的《通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原信息产业部令第10号)同时废止。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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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