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工业和信息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

第五章 附 则

第五十八条

国防科技工业、烟草专卖领域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另行制定。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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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