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工业和信息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

第五章 附 则

第五十七条

本规定中“3日”“5日”“7日”的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本规定中的期间开始之日不计算在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的,以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行政执法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视为过期。 本规定中的“以上”“以下”“内”“前”均包括本数或者本级。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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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