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工业和信息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六条

第五章 附 则

第五十六条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违反工业和信息化行政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适用本规定。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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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