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业和信息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 第四十四条独立法条工业和信息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 第三节 普通程序第四十四条听证结束后,工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依照本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作出决定。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