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业和信息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 第十二条独立法条工业和信息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二条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 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十二条行政处罚应当由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实施。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执法人员应当文明执法,尊重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