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业和信息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 第十一条独立法条工业和信息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一条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 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十一条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立案依据、实施程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应当公示。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