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常驻机构进出境公用物品监管办法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对于常驻机构进境公用物品,海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的有关规定征收税款。 根据政府间协定免税进境的常驻机构公用物品,海关依法免征税款。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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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常驻机构进出境公用物品监管办法第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