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常驻机构进出境公用物品监管办法 / 第二十三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常驻机构进出境公用物品监管办法第二十三条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2004年8月1日起施行。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