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培训管理规则第五十九条

第四章 岗位培训 / 第六节 附加培训

第五十九条

附加培训需要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联合进行时,应当明确组织单位和负责人。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