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培训管理规则 / 第五十九条独立法条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培训管理规则第五十九条第四章 岗位培训 / 第六节 附加培训第五十九条附加培训需要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联合进行时,应当明确组织单位和负责人。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