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培训管理规则 / 第五十六条独立法条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培训管理规则第五十六条第四章 岗位培训 / 第五节 复习培训第五十六条飞行服务、运行监控管制员的复习培训由管制员所在单位确定复习培训的内容和时间。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