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培训管理规则第五十三条

第四章 岗位培训 / 第五节 复习培训

第五十三条

复习培训是使空中交通管制员熟练掌握应当具备的知识和技能,提供大流量和复杂气象条件下的管制服务,并能处理工作中遇到的设备故障和航空器突发的不正常情况所进行的培训。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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