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培训管理规则 / 第五十二条独立法条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培训管理规则第五十二条第四章 岗位培训 / 第四节 熟练培训第五十二条熟练培训内容包括: (一)了解脱岗期间发布的法规和规定; (二)掌握本管制单位程序规则的变化; (三)熟悉管制工作环境; (四)恢复管制知识和技能。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