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培训管理规则 / 第四十六条独立法条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培训管理规则第四十六条第四章 岗位培训 / 第三节 设备培训第四十六条设备培训是使受训人具备熟练使用新安装、以前未使用过或虽然使用过但现已有所更改的空中交通管制设备能力的培训。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