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培训管理规则 / 第四十四条独立法条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培训管理规则第四十四条第四章 岗位培训 / 第二节 资格培训第四十四条进行雷达管制岗位资格培训前,受训人应当经过符合条件的雷达管制基础模拟机培训,通过考核,取得培训合格证。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