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培训管理规则 / 第四十条独立法条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培训管理规则第四十条第四章 岗位培训 / 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四十条岗位培训的目的是使受训人获得在空中交通管制岗位工作的能力与资格。受训人完成管制基础专业培训后,方可参加岗位培训。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