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培训管理规则第三十二条

第二章 培训的组织与实施 / 第二节 岗位培训的组织与实施

第三十二条

岗位培训检查方式可采取书面测验、口头提问、模拟和实地操作等方式。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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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培训管理规则第三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