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培训管理规则第三十条

第二章 培训的组织与实施 / 第二节 岗位培训的组织与实施

第三十条

岗位培训过程中,管制单位培训主管应当随时注意培训进展情况,并做好下列工作: (一)就培训组教员的建议做出决定; (二)加强对培训过程的持续指导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与培训组研究解决; (三)考察岗位培训教员的工作和培训情况,及时撤换不能胜任的教员。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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