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培训管理规则第二十八条
第二章 培训的组织与实施 / 第二节 岗位培训的组织与实施
第二十八条
管制单位培训主管应当为每名受训人制定包括下列内容的培训计划: (一)培训要求和预计完成时间; (二)培训目标和内容; (三)培训组的职责; (四)受训人需要注意的事项。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培训的组织与实施 / 第二节 岗位培训的组织与实施
管制单位培训主管应当为每名受训人制定包括下列内容的培训计划: (一)培训要求和预计完成时间; (二)培训目标和内容; (三)培训组的职责; (四)受训人需要注意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