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培训管理规则第二十八条

第二章 培训的组织与实施 / 第二节 岗位培训的组织与实施

第二十八条

管制单位培训主管应当为每名受训人制定包括下列内容的培训计划: (一)培训要求和预计完成时间; (二)培训目标和内容; (三)培训组的职责; (四)受训人需要注意的事项。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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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培训管理规则第二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