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培训管理规则第二十七条

第二章 培训的组织与实施 / 第二节 岗位培训的组织与实施

第二十七条

每种培训都应当成立培训组。进行资格培训时,每一培训组中只能有一名受训人;进行其他培训时,每一培训组中可有多名受训人;进行模拟操作和实地操作时,每名受训人应当有一名相应的岗位培训教员监督指导。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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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培训管理规则第二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