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气象信息系统集约化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七条
第二章 职责与分工
第七条
办公室、减灾司、预报司、观测司、科技司、计财司、人事司、法规司和省级对应的气象信息系统主管职能机构负责其职责范围内的项目申报、验收、业务准入等环节的集约化情况把关;负责其职责范围内信息系统的集约化情况监督检查,并协助做好集约化情况评估。
- 制定机关
- 气象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二章 职责与分工
办公室、减灾司、预报司、观测司、科技司、计财司、人事司、法规司和省级对应的气象信息系统主管职能机构负责其职责范围内的项目申报、验收、业务准入等环节的集约化情况把关;负责其职责范围内信息系统的集约化情况监督检查,并协助做好集约化情况评估。